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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2018年立项北京大学“本科生科研训练”资助项目结题工作的通知

2019-09-16

学校“本科生科研训练”资助项目包括“本科生科研基金”(简称“基金”,包括“䇹政基金”“校长基金”“毛玉刚基金”“华宝学生科技协同创新基金”(原“教育基金会基金”)和“锺夏校际科研资助基金”资助选修“研究课程”的项目、教育部“国家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”(简称“国家创新训练计划”)资助项目、北京市“大学生科学研究与创业行动计划”(简称“北京市创新计划”)资助项目。

2018年立项北京大学“本科生科研训练”资助项目的结题工作将于11月初前完成。请各院系公布本院系结题工作的时间安排,11月初前组织完成2016级选修“研究课程”学生的学分/成绩认定的答辩工作。学生可登陆系统查看项目通过中期情况。

请受资助学生遵守导师所在院系结题工作的时间安排,按时参加导师所在院系组织的“研究课程”学分/成绩的答辩。

具体工作安排如下:

一、资助项目的结题时间和结题内容:

1、请“本科生科研训练”项目资助的本科生于10月18日前登录本科生科研训练网站 http://162.105.209.64/benyan ,填写结题相关内容并上传结题论文,“国家创新训练计划”和“北京市创新计划”项目资助学生应同时提交《“创新计划”资助项目结题案例》(附件1-1、附件1-2)。(小组项目只由组长操作,组员只能进行项目查看)

2、请“本科生科研训练”项目的指导老师于10月25日前登录本科生科研训练网站 http://162.105.209.64/benyan ,对学生所提交材料进行审核。具体操作见附件4。

3、院系组织学生进行结题答辩,答辩完成后,请各院系教务老师登录本科生科研训练网站 http://162.105.209.64/benyan ,于11月8日前录入项目答辩记录并进行项目审核(只有录入答辩数据后才能进行结题审核),审核完成后录入项目成绩。

确有原因不能按期完成结题工作的同学,可以按照缓考的相关规定,填写缓考申请表(附件2),在导师签字,院系盖章后,由院系连同审核汇总表一并提交,并在审核汇总表中备注标明。缓考的同学,应在2020年3月底前完成结题工作,并报导师所在院系进行答辩结题审核。申请缓考的项目不得参与本期次的优秀评选;缓考结题时,各院系应考虑缓考情况给予项目成绩。不符合缓考条件或缓考后仍不能通过结题的同学,“研究课程”成绩登录为0,学分为2, 逾期不提交上述结题材料并没有办理缓考的受资助学生,学校按其选修“研究课程”成绩为“0”分,学分为2登录学校教务管理系统。

二、“研究课程”学分/成绩的认定工作:

1、所有本科生科研项目受资助学生在结题后都应该进行“研究课程”学分/成绩认定的答辩。

1、“研究课程”的答辩时间:详见导师所在院系公布的答辩时间

2、“研究课程”的答辩方式:

①、各院系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,可以采取下面一种方式完成本科生“研究课程”学分/成绩认定的答辩工作。

院系统一组成3-5人专家组,并组织在本院系选修“研究课程”的本科生进行10分钟左右的汇报答辩,统一认定本科生“研究课程”的学分/成绩。

院系按照研究方向,分别组成3-5人专家组,并分别组织在本院系选课的本科生进行10分钟左右的汇报答辩,由专家组分别认定本科生“研究课程”学分/成绩。

③、对于未受“本科生科研训练”项目资助而参加科研工作的少数本科生,如果符合《北京大学本科生“研究课程”相关管理规定(试行)》(附件3)的要求,可以申请“研究课程”学分。这部分学生,请于10月18日前向导师所在院系提交研究论文和指导老师对学生的推荐意见,并由院系教务老师将项目基本信息、研究论文的电子文档(见附件2结题论文格式)发送电子邮件到: jwbchenyan@pku.edu.cn。由教务部进行系统项目添加,添加后学生登录网站http://162.105.209.64/benyan 进行结题内容上传等操作,导师、院系并完成审核。

导师所在院系的专家组根据《北京大学本科生“研究课程”相关管理规定(试行)》对学生提交的论文进行审核合格后,与选修“研究课程”的2016级本科生一同进行学分/成绩认定的答辩。

联系人:陈岩           联系电话:62755459  邮件:jwbchenyan@pku.edu.cn

陈虎           联系电话:62757529  邮件:chenhu@pku.edu.cn

 

附件:

附件1-1:结题论文格式

附件1-2:创新训练计划结题案例表格

附件2:本科生科研训练”结题缓考申请表

附件3:北京大学促进本科生研究型学习实施办法

附件4:本科生科研训练系统结题操作流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