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成立主旨
为进一步促进北京大学本科生海外交流工作,充分利用国际优质教学资源,开拓学生的国际视野,让学生在不断接触学科国际前沿的基础上开拓创新。由著名企业家、慈善家陈守仁先生出资捐赠,经北京大学教育基金会同意,特设立北京大学陈守仁本科生海外交流基金。
2023年,本基金由陈守仁本科生海外交流基金领导小组负责,授权北京大学国家发展研究院具体负责申请及选拔工作。
二、项目介绍
1、资助人员:北京大学(校本部、医学部)在籍在读全日制本科生(预计2023年毕业的学生除外)。
2、资助范围:经费使用将严格遵守有关财务制度和规定,主要用于以下项目开支:
支付本科生参加海外、港澳台学术交流活动所需费用,包括学术会议、科研实习、学科竞赛、学术参访交流等(交换项目、学位项目和暑期学校除外),交流时间一般不超过3个月。
3、资助标准
根据交流活动的地区及时间,资助金额由8000元-30000元不等。
4、本基金具有排他性,原则上不资助已申请到其他渠道资助的学生。
三、申请条件
1、 拥护四项基本原则,拥护党的基本路线、方针和政策,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专业素质,遵纪守法,遵守学校规章制度,自觉维护国家和学校利益。
2、 成绩优异。
3、 对申请项目有基本了解,有明确的学习方向及个人发展规划。
4、 有较强的外语交流能力,符合交流项目对外语水平的要求。
5、 同等条件下,贫困生优先。
6、 本次申请可资助2022年7月—2023年6月发生的项目(项目结束日期不晚于2023年7月10日)。
四、申请及选拔程序
1、申请程序:
(1)申请时间:2023年4月26日9:00—5月25日17:00
(2)申请方式:根据项目发布的信息,学生提交要求的材料
具体参见https://www.nsd.pku.edu.cn/jxxm/bks/xsyd/jzxj1/529602.htm
2、 选拔程序:
(1)评审录取工作由基金评审委员会负责。
(2)根据申请人提供的材料进行评审。
(3)评审委员会根据“公开报名、公平竞争、坚持标准”的原则,进行评议,确定资助名单。
五、受资助学生管理办法及要求
1、受助学生须按计划参加交流项目,因故中止项目,需经学校同意。未能按时参加交流项目或擅自中止者,须退还经费。
2、受助学生在境外须遵守我国的外事纪律,遵守当地法律法规,对个人行为及安全负责。
3、受助学生须在项目结束后准时返校,并根据通知上交总结报告,字数约3000字,配照片,内容包括交流项目的开展情况、经费使用情况及本人的心得、收获等。
北京大学教育基金会
北京大学教务部
北京大学国家发展研究院
2023年4月25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