北京大学通识教育专家组议事规则及成员名单
第一条【宗旨】
为推动北京大学通识教育的发展,承担组织讨论通识教育理念、探索具有中国特色和北大特色通识教育体系、协调推进通识教育与专业教育相结合的任务,加强通识教育课程建设,依据北京大学有关规定,特设立北京大学通识教育专家组(以下简称“专家组”)。
第二条【职责】
专家组的职责包括:
(一)研究全校通识教育的发展战略、基本原则和具体措施;
(二)协助完善全校课程体系,参与讨论学生培养方案;
(三)就通识教育课程的教学计划、学分设置等提供建议方案;
(四)定期参与各类通识教育课程的评审、教学评估等事宜;
(五)讨论与通识教育教学相关的其他事宜。
第三条【委员】
专家组成员应当热心通识教育工作,对通识教育有深入研究,并从事通识教育核心课程的组织和教学工作。
专家组的构成应适当考虑学科结构。
专家组成员由教务长办公室和教务部联合提出建议名单,由教务长办公会研究确定并报学校批准任命。委员人数可根据情况适时调整。
专家组成员任期为三年。从第二个任期开始,每届专家组构成中的上一届专家组成员最多保留三分之二。
第四条【运行】
专家组采取自由讨论,通过协商方式寻求共识。若需要表决的,需要由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参加方可以进行。投票表决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,可以投赞成、反对或弃权票。投票成员的赞成票达到一半以上即为通过。
专家组讨论通识教育课程评审时,应邀请相关领域的老师参与,并听取他们对相关课程的意见和建议。
专家组可根据需要,组织部分相关领域专家召开专题会议。在专题会议中,专家组可邀请相关人员参与讨论。
第五条【其他】
本规则经教务长办公会讨论批准后生效实施。如需修改,需由教务长办公会审议通过。
本章程的解释权归于教务长办公会。
专家组成员名单(8人)
李沉简 (生物化学与神经生物;生命科学院教授,副教务长,国家“千人”)
陶乐天 (数学、物理; 副教授)。
张旭东 (中外文学,文化理论与批评;中文系教授,元培学院副院长)
邓小南 (历史;历史系教授)
李强 (社会、政治哲学;政府管理学院教授)
李猛 (哲学、政治哲学,哲学系教授,副主任)
杨立华 (哲学、古典文化,哲学系教授,副主任)
强世功 (法学;法学院教授,教务部副部长。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