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2025年6月修订)
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、国务院办公厅《关于深化新时代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改革创新的若干意见》与中共中央宣传部、教育部印发的《新时代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改革创新实施方案》等相关文件要求,进一步完善思政课课程体系、发挥思政课在立德树人中的关键课程作用,特制定本方案。
一、培养目标
思想政治理论课是立德树人的关键课程,旨在帮助大学生掌握观察时代、引领时代的理论武器,提升法律素养和道德修养,汲取历史智慧,领悟思想魅力,养成理论思考习惯,不断增强分析问题、解决问题的能力,做到理论与实践、知和行相统一,成长为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。
二、修读要求
思想政治理论课为全校公共必修课程,共19学分,包括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概论、思想道德与法治、中国近现代史纲要、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、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、形势与政策6门理论课程和思想政治实践1门实践课程。
三、课程设置
思想政治实践(上)秋季学期开课,包含“爱乐传习”和“志愿服务”两个模块,学生可任选其一。其中,“爱乐传习”模块内容为参与所在院系组织的“一二·九”合唱排练与集体展示,总学时不得少于32学时,按照实际参与排练的时间确认学时,其中排练学习时间24学时,展示环节8学时。期末考核时需要提交主题为爱国主义、集体主义、音乐育人的论文或者在进行“爱乐传习”模块学习过程中的收获、感受与思考等文字材料。“志愿服务”模块由理论课程、志愿服务活动与期末小组展示三部分组成。理论课程在开课学期进行,每次课程2学时,学生须参加2次理论课程。“志愿服务”模块要求学生须在选课学年参加校内外志愿服务活动,总时长不少于16小时且不少于4次(连续4天参加一项活动,总时长达到16小时亦可)。另外,选课学生须提交2篇400字以上的个人感想。结课前须提交不少于2000字的综合性论文,并参与由各院系组织实施的主题总结展示。
思想政治实践(下)春季学期开课,包括“社会实践”模块。其中,理论课程在学期中进行,共2次,4学时。实践活动于暑假进行,选课学生须参加所在院系工作组组织的社会实践活动。
四、学业评价方式
思想政治实践(上)包括“爱乐传习”和“志愿服务”两个课程模块,学生可任选其一。其中,“爱乐传习”的成绩由“参与‘一二·九’合唱排练与集体展示+课程作业”构成;“志愿服务”的成绩由“参与志愿服务活动和理论课+期末小组展示+课程作业”构成。思想政治实践(上)以“合格/不合格”记考核结果。
思想政治实践(下)包括“社会实践”模块,其成绩由“实践方案评估(10%)+课堂出勤、参与情况(20%)+任课教师评分(10%)+团队评议(15%)+个人实践总结(15%)+团队总结展示得分(30%)”构成。思想政治实践(下)以百分制记考核结果。
在未完成上述两门课程的要求之前均以IP(in progress“考核中”)记录。
五、附则
2.本办法经学校教务部批准,由马克思主义学院、校团委负责解释上述相关事宜。
马克思主义学院
共青团北京大学委员会